办内各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信办[2016]1号)及相关要求,现将财政部信息一体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政信息一体化申报原则和需求分类
申报原则:一是管理需要原则,满足财税体制改革和业务管理需要,有充分的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是统筹建设原则,按照业务内在联系,整合归并需求,避免分散建设和信息的碎片化。
三是节约经费原则,充分考虑现有资源的再利用,控制和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需求分类:新建系统类:指目前尚无相关系统,根据管理要求需申请建设一个全新的信息系统的建设需求。
升级改造类:指为满足新的业务扩充需求或解决影响现有业务工作开展的各种系统问题,对已建成系统进行功能扩充或性能优化的项目。
运行维护类:指为保障已建成系统正常运行,对其进行日常维护服务的项目。
二、财政信息一体化报送要求
按照专员办转型嵌入核心业务实现监管的信息化建设需求,由各业务司局统一设计提出申报;专员办特殊的业务信息化需求,统一报送预算司,由预算司统筹后报信息网络中心。
请各处室参照申报培训课件《2017申报工作指南》,申报业务信息化需求,于5月3日前将业务需求建议报送至办公室,办公室将于5月6日前汇总上报预算司。报送内容包括:(一)需求申请;(二)需求说明;(三)其他说明材料。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