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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青海监管局:传达学习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

  1月6日,财政部青海监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财政监管核心职能,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对谋划2026年全局工作提出了要求。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曾显春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25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2026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工作总基调,部署了支持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系列重点任务。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充分肯定2025年财政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围绕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2026年财政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体干部要加强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准确把握做好2026年财政监管工作的要求。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要坚持“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以会议要求为工作重点,紧密结合青海省“十五五”规划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推动财政监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要坚持底线思维,将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强化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加强对重大财政政策在青海省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特别是对促消费、扩投资、惠民生等相关转移支付及债券资金的监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直达基层、惠企利民。要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财会监督力度,围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方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财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一步,青海监管局将持续深化学习,将会议精神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谋划2026年工作,为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财政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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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7日